注意船舶克令吊事故

在船舶营运、装卸作业、航行停泊过程中,船舶吊机(克令吊)作为船舶核心装卸机械设备频繁使用,容易发生结构变形、液压系统故障、机件断裂、电气失灵等故障,造成设备损毁、作业停滞,甚至引发船体连带损伤、第三方财产损失。
一,克令吊损坏事故的原因常见有以下几类:
装卸货物时吊机过载、碰撞 / 触碰码头设备、钢丝绳断裂导致结构损坏;航行中恶劣天气(暴风、巨浪)导致吊机基座变形、部件断裂。
吊机液压泵爆裂、电机烧毁、传动轴断裂、齿轮箱卡滞等非渐进性、非老化的突发损坏。
火灾、爆炸、雷击、海盗行为;船员疏忽(如操作失误、维修不当)引发的故障。
岸上装卸工人对于船舶克令吊的性能不熟悉且操作水平良莠不齐,甚至没有取得相应的操吊资质或相应的培训证书,发生不规范或过激操作的情形,造成克令吊的部件超过安全负荷并引发事故。
二,事故案例:
事故1
A轮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锚地抛锚上物料,甲板水手启用吊机吊装物料,进行一半时吊机卡住不动,操作手柄不管是上下升降大臂钢丝绳,还是左右摆动都没有反应。对其操作手柄,相关的溢流阀和液压泵进行解体,发现液压泵柱塞,柱塞套以及配油盘都有着不同程度暴力拉伤和磨损。
案例分析:
克令吊的损坏部位,主要集中在钢丝,吊臂,液压系统等,除单纯钢丝更换或其他简单故障可由船员勉强完成外,如吊臂变形,舱盖以及严重的电气液压系统损坏均需要岸基人员或第三方修理商人员登轮进行维修,再或者船舶进厂维修。
如事故原因涉及吊机正常磨损、锈蚀、腐蚀、老化(如吊机使用年限到期导致的部件自然损坏),或者船东管理知晓的日常保养缺失、违规操作(如无证船员操作、长期超负荷使用、未按规程检修),此类属于船壳险除外责任,保险下理赔也将遇到困难或被拒赔。
为避免事故发生,船东需日常有效落实吊机的维护与保养,对克令吊的钢丝绳、滑轮组、旋转轴承以及旋转齿轮进行定期的检查,并对相关部件进行有效的加油工作,确保油脂能够有效深入钢丝绳的缝隙或者填充至轴承和齿轮的内部等。对克林吊的易磨损部件应增加检查频次,发现超过磨损极限后应当及时维修更换。
如发生事故,事故后应立即停止吊机作业,切断电源 / 液压系统,设置警示区域,避免二次事故(如部件坠落、人员伤亡)。采取临时加固、防腐蚀措施(如覆盖防水布、固定松动部件),防止故障部位进一步损坏。保留故障现场原始状态,严禁擅自拆解、维修或更换部件,否则可能因无法定损导致被保险拒赔。事故发生后应当在48小时之内向保险人报案。
事故2
B轮在东南亚某地装货期间,由于岸上装卸工人的野蛮操作失误,该轮克令吊的吊臂突然弯折并坠落在舱盖板上,事故造成吊臂弯折,钢丝绳损坏,舱盖受损,抓斗坠落至靠泊于船边的驳船。驳船甲板受损,驳船所有人向船东发起索赔。
案例分析:
船东除了面临克令吊的维修费用外,钢丝绳断裂以及吊臂坠落还可能引发次生事故,包括舱盖或船体受损,抓斗坠落损坏和可能产生的人员伤亡等。同时,船东还将面临由于事故处理或克令吊维修而带来的船期损失。
为尽量避免装卸工人野蛮操作类事故发生,船东需日常加强对装卸作业的监督巡查,对装卸工人不规范的操作应拍照片或者视频取证,并及时予以指出并进行劝导,对于严重违规操作的情形,船员应当立即要求其停止装卸作业,并要求对该装卸工人进行更换,待确认更换后的装卸工人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装卸作业。
发生该类事故后,船东需及时保存好事故现场的证据,明确事故责任,保存过往的维修保养记录,为后期向租船人追偿以及抗议租船人停租提供支持。船长一般应该要求装卸工人签署损坏声明,声明事故是由于装卸工人野蛮操作引起,以要求租船人或者装卸工人对损坏事故负责并进行赔偿。双方的争议后续如果诉诸于诉讼或仲裁,可能需要聘请专家或专业的检测机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认定,才能取得较为有力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