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政府拟按零对价向山东省港口集团转让日照港集团100%股权

2019年08月23日 09时 格隆汇

日照港裕廊(06117.HK)公布,于2019年8月22日,公司获控股股东日照港股份告知,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港口集团、日照市政府于2019年8月22日订立了《股权转让协议》,日照市政府同意按零对价向山东省港口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日照港集团100%的股权。建议重组旨在整合山东省的港口资源。

  

网络图(与资料无关)

  
于公告日,日照港股份直接持有公司8.40亿股内资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0.60%。日照港集团直接持有日照港股份13.40亿股A股股份,日照港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岚山港务间接持有日照港股份2719.85万股A股股份,合计持有日照港股份13.67亿股A股股份,占日照港股份已发行股份总额的44.46%。日照市政府持有日照港集团100%股权。山东省国资委,通过各种非全资中间实体,间接控制日照港股份已发行股份总额的8.69%。

  
建议重组完成后,山东省港口集团(系山东省国资委控制的实体)将直接持有日照港集团100%股权。日照港集团将继续持有日照港股份已发行股份总额的44.46%。加上山东省国资委已经控制的日照港股份8.69%的股权,山东省国资委因此将间接控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0.60%。日照港集团的最终控制人将从日照市政府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来源: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