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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增落地!10.86亿募资扩运力,宁波远洋携手北部湾港重塑港航新格局

2026年8月28日
定增落地!10.86亿募资扩运力,宁波远洋携手北部湾港重塑港航新格局

航运界网消息,8月25日,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022,证券简称:宁波远洋)发布公告,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顺利完成发行登记。本次发行价格7.47元/股,发行股份1.454亿股,募集资金总额约10.86亿元。

根据公告,本次定增由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018,证券简称:宁波港)与战略投资者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82,证券简称:北部湾港)各认购一半,双方认购金额均约5.43亿元,两家国有港口上市公司认购股份均设置36个月限售期,彰显两大产业股东对宁波远洋中长期发展的信心。

股权层面,发行完成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宁波远洋77.90%股份,仍保持控股股东地位,浙江省国资委继续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定增未发生控制权变更。北部湾港持股比例达到5%,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按照约定有权提名一名非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深度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为后续双方业务协同筑牢公司治理层面的制度基础。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配套集装箱购置项目两大主业项目。 其中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总投资11.94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8.92亿元,计划新增4艘2700 TEU集装箱船,新船重点服务东南亚航线。2025年10月,宁波远洋已和中船集团旗下黄埔文冲、中船贸易签署该批船舶建造合同,项目整体建设周期30个月,截至2026年3月末已经累计投入3.02亿元。

当前全球新船订单大量涌向亚欧、跨太平洋主干航线超大型集装箱船,适配亚洲区内贸易的中型支线船供给趋紧。宁波远洋提前布局该型运力,依托RCEP区域贸易红利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配套集装箱购置项目总投资3.09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94 亿元,将跟随新船交付节奏分批落地,优化箱龄结构、提高自有集装箱占比,匹配新增船舶的用箱需求,降低长期运营成本。

北部湾港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入局,成为本次定增项目最大的亮点。双方已经签署具备附条件生效效力的战略合作协议,将围绕港口作业、综合物流、航线网络等板块展开全方位深度合作。这也意味着国内跨区域港航合作正式告别以往松散的业务协作模式,迈入资本共投、治理共参、利益共享的全新发展阶段。

按照合作协议,宁波远洋将北部湾港设立为自身在华南地区的唯一母港,并落地建设区域空箱调拨中心;待后续条件成熟,还计划将现有的南宁办事处升级为华南区域公司。

航线布局上,两家企业将携手开拓东南亚、中东方向的外贸航线,合力搭建起 “北部湾港—宁波舟山港—全球” 多式联运物流通道,持续加大北部湾港航线运力投放,打造“两港一航”精品快线,进一步夯实内贸业务根基。与此同时,双方将紧抓RCEP全面落地、平陆运河通航带来的发展机遇,借助北部湾港作为西南沿海战略支点的区位优势,打通西南内陆腹地便捷出海通道,加深与东盟市场之间的业务联动;共同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以及渝甬快线建设,依托联合揽货、海铁联运等协同方式,把宁波远洋的航运服务网络延伸至川渝等内陆腹地。

在货源开发方面,双方还将合力推动 “散改集”“公转水” 运输结构升级,以此提高船舶积载效率与港口吞吐量。作为浙江省最大的集装箱班轮企业,截至2025年末,宁波远洋运营船舶总数达113艘,建成了覆盖3000至58000吨级的梯度化集装箱船队,经营范围涵盖国际、沿海、长江航运以及货运代理业务,依托宁波舟山港母港优势辐射亚太市场;而北部湾港是广西沿海核心国有港口运营主体,也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关键枢纽,完善的内外贸航线网络能够与宁波远洋长三角航线资源形成高度互补。